学校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动态 > 学校公告 > 正文

陕科大附中2023年暑期安全教育告家长书

发布时间:2023-06-28 浏览次数: 发布者: 来源:

尊敬的家长朋友:

暑假将至,根据上级通知精神,今年我校暑假时间为:义务段7月5日—8月31日,高中段7月15日—8月31日。为了让孩子们过一个健康、安全而又愉快的假期,学校希望您在假日期间全权负责孩子的健康、安全,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。在此,特提出如下安全建议:

一、学习方面

暑假期间,各学科布置了适量的假期作业,请提醒孩子劳逸结合,孩子在放松休息之余,按要求完成假期家庭作业。同时希望各位家长不要变相增加孩子书面作业量,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,提倡孩子积极参与阅读、健身、劳动等实践活动,发展兴趣特长。

二、生活方面

各位家长应鼓励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提高自身身体素质。同时,学校还要求学生自觉帮父母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,减轻父母的负担;家长要鼓励孩子做些家务,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的劳动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。家长要保证学生按时就寝,关注孩子的睡眠质量,家长要引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及电子产品,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。


三、安全方面

暑期是旅游旺季,家长要特别注意学生外出活动期间的安全,切实做好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工作。

1.交通安全

1.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,做到“一停二看三通过”,切勿闯红灯,千万不要在马路上追逐、打闹和玩耍。

2.未满十六周岁的孩子不能骑电动车,未满十八周岁的孩子不能骑摩托车上街或带人。

3.假日期间外出乘车,要文明有序上下车,不拥挤、不争抢座位,严禁搭乘超载或无营运资格的车辆。


2.人身安全

1.教育孩子不与陌生人交流、来往;不进入游戏厅、网吧等未成年人禁入的场所。

2.教育孩子不与社会上品行不良的人交往,与他人发生矛盾、纠纷时,要及时告知家长,未经家长允许不得在外留宿,孩子外出须经家长同意。

3.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教育孩子不要到危险的地方游玩;不到河流、湖泊、池塘等危险区域玩耍,更不能下河游泳、戏水,谨防溺水事件发生。

4.教育引导孩子不参与校内外欺凌事件,更不参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活动。

5.教育孩子在节假日期间,要保持清醒的头脑,不参与任何私人特别是境外人员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,以免损害国家、社会和人民的利益。


3.居家安全

加强居家用火、用电等安全教育,教育孩子防火、防触电、防烫伤、防煤气中毒。居家活动时,要注意用火、用电、用燃气安全,不要乱动电线、灯头、插座等,不随身携带使用能致人伤残的刀具、火种等。


4.饮食安全

1.要鼓励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养成良好的饮食、生活习惯。

2.不吃“三无”食品和霉变的食品。

3.提倡不吃零食,不到街头小贩处购买食物,防止病从口入。

4.教育孩子不要饮用或食用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,谨防掉入坏人设置的陷阱之中。


5.外出安全

1.假期里没有家长的带领或陪伴,不允许学生私自外出,如确实需要外出,必须由家长带领或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,并注意随时和家长联系。

2.如果家长要带孩子外出旅游或走亲戚,必须教育孩子不要随便乱走。旅游区域一些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,不得前往,家长要告诉孩子畅通联络的各种方法。

3.如果遇到与家长走散的情况,要首先保持冷静,不要着急慌张,要知道拨打110或找警察帮忙,或在原地等候,切忌乱跑乱动,也不要盲目喊闹。


6.防溺水安全

1.对孩子外出的监管要做到“四个清楚”,即要清楚孩子去哪里、和谁一起去、出去干什么、什么时候回来。

2.坚决不允许孩子到池塘、河道、水库危险水域玩耍。

3.要教育孩子做到“六不准”:不准私自下水游泳;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准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准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

4.在遭遇险情或发现有人溺水时,一定要立即大声呼喊救人,不要冒然下水营救。


7.心理健康安全

对孩子进行珍爱生命教育,培养孩子健康向上的情绪,遇到厌学、厌世等心理情绪障碍,要及时和老师联系沟通,通过正规渠道寻求帮助,积极化解各种心理问题,杜绝因心理问题、相互情绪失控而诱发的安全事故。

家长朋友,孩子的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,让我们一起努力,筑起保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钢铁长城,我们相信,在您的通力配合和悉心教育下,您的孩子一定能过一个充实、安全的暑期。

再次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!


陕科大附中



关闭

邮件:webmaster@skdfz.com  电话:029-33579772

地址:咸阳市人民西路49号  备案信息:陕ICP备18019754号-1

版权信息:陕西科技大学附属中学版权所有
 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641号

手机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