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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校外培训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
发布时间:2024-01-17 浏览次数: 发布者: 来源:

尊敬的家长朋友:

您好!双减工作开展以来,在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下,我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得到了有效减轻,校外培训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,在此向您致以衷心的感谢。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我们共同的愿望,要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,尽可能给孩子多一点休息时间,让孩子健康、快乐成长。如确需参加校外培训,建议您做到三看”“二要”“一抵制

一、看机构资质是否合规。在为孩子选择学科类校外培训时,请您注意查看培训机构是否具备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和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(或《营业执照》)。在孩子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时,请您选择经审批部门批准、在登记部门注册登记的培训机构。请勿选择无证照培训机构,如有发现,请立即向属地县市区双减办举报。

二、看师资是否符合要求。国家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应具有相应学科、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;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职业(专业)能力证明。请您查询培训机构任教教师的资格证书。

三、看环境设施是否安全。请您提高安全意识,查看培训机构是否在环境设施、消防设备、疏散通道、电梯运行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,防范风险,切实保障孩子人身安全。

四、要通过平台购课缴费。为防止发生退费难”“卷钱跑路等问题,在您为孩子购买课程时,请使用教育部开发的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(https://xwpx.eduyun.cn/bmp-web/)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,进行购课缴费,不能将资金转入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(包括私人微信、支付宝等),不要向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、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,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超过5000元,确保自身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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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要签订校外培训合同。您在签订培训合同时,要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(2021年修订版),仔细阅读双方约定内容,签订合同后付款,并索要正规发票,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、发票等资料,作为维权重要凭据。

六、抵制违规培训行为。家长朋友们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请勿让孩子参加双休日、节假日、寒暑假期间的学科类培训,培训时间不和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线下培训不得晚于20:30;主动拒绝培训机构或个人以咨询、家政服务、住家教师、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,自觉抵制无证无照培训机构。家长朋友们,孩子的安全、健康和发展寄托着家庭的希望和幸福,也是全市教育工作者的不变追求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、全面发展而努力!





咸阳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      

2024年116日            


稿件来源:秦都教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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